公告
近年来,本刊每年收到的稿件约1000篇,而实际能够刊出的文章只有200余篇(含增刊刊登的文章),因此“普通稿件”发表的周期较长,一般为10—12个月,部分达1年以上,不能满足广大作者的及时需要。
为了更好地加快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技术交流,从2006年11月开始,凡属“创新性论文”,即凡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攻关项目的论文,部省级基金项目、攻关项目的论文,获得国家专利的论文,以及获得国家重要奖项的论文(含与文章密切相关的项目获奖),应及时提供证明材料,如项目批准文件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,经专家审查可以刊用的文章,本刊优先发表(自收稿之日起,6个月左右)。凡是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,本刊将其视为“普通稿件”,按正常周期发表。
特此公告
矿业安全与环保杂志社
2006年11月